出租房屋不办手续最高处月租金5倍罚款
http://www.syinfo.com.cn 2009年11月14日 09:23:13 来源:时代商报
评论0条
核心提示:有房出租的沈阳市民要注意了:出租房屋后不主动登记,最高将被处以月租金5倍的罚款。这是昨天从沈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长刘学时了解到的。
刘学介绍说,依照公安部《居住证申领办法》和《辽宁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》规定,不办理《居住证》处以50元罚款,限期补办;逾期仍不补办的,责令限期离开居住地。
同时,对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,责令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,并处月租金5倍以下罚款;对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,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、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,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对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进行犯罪活动,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,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。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,触犯刑法的,公安机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浏览更多楼市资讯,了解更多楼盘资料,欢迎登陆沈阳房产信息网
(来源:时代商报 作者:小者)
相关 个人出租房屋 新闻

共0条评论 | 我要评论